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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女子为救父亲透支信用卡 无力还贷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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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她自小患小儿麻痹症,凭着自己的努力干起缝纫的活,月收入也有4000元左右。然而,当她的父亲突然被诊断出肝癌中期时,她面临着情与法的抉择:为了给父亲筹集治病的钱,她疯狂透支信用卡,最终因无力还贷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被永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她就是永嘉籍女青年胡某。
胡某今年30来岁,未婚。在她18岁那年,她的母亲突然去世,让这个家庭顿时身陷困境。然而,胡某并没有放弃,而是在逆境中站起来。她在初中毕业后自谋出路,当起了缝纫工,几年下来收入颇为可观。胡某开始憧憬未来,对她来说美好人生刚刚起步。
2008年6月,凭着良好还贷能力,胡某成功地向市区一家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平时就精打细算的她,从来没有错过还贷时间。然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胡某透支的钱一下子增多,共有14万余元,其中归还了11万元,还欠款3万余元没有及时归还。银行多次寄信、电话和上门催讨后,胡某仍没有归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有着良好信用记录的她,突然变成一名“老赖”。
“如果不是父亲生病花去一大笔医药费,我是有能力还的。”胡某向经办的检察官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出事后,胡某的家人与所在村委会向公安、检察等部门求情。据介绍,在2008年12月,胡某父亲突然生病住院,经查是肝癌中期,两次住院花了20来万元,让这个不富裕的家庭再次陷入困境。孝顺的胡某为了救父亲,花光积蓄并四处筹钱无门后,想到了透支信用卡。
2009年12月8日,胡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12月24日,胡某弟弟将自家房屋抵押后,勉强凑齐款项将其欠款还清。
据有关人士表示,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当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或者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就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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