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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违法违规信访,东平这几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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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工作专班
提醒广大群众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无理上访、重复上访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扰序滋事、以访施压等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信息将永久记录,还将直接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子女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自觉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任何无视法律尊严,跨越法律底线的违法信访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2年8月28日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工作专班
通 告
第8号
东平县彭集街道张某某违法信访
被依法刑事拘留
张某某,男,54岁,彭集街道人。2021年5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信访为由,给相关工作人员施压,强拿硬要索取财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2022年8月23日被东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希望信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公安机关将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8月28日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工作专班
通 告
第9号
东平县东平街道焦某某违法信访
被依法刑事拘留
焦某某,男,64岁,东平街道人。自2003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因对拆迁事宜不满进行信访,经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曾因多次非访被公安机关训诫、拘留,但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2022年8月28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东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希望信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公安机关将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8月28日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工作专班
通 告
第10号
东平县戴庙镇于某某等8人
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
被依法行政拘留
于某某,男,58岁,戴庙镇人;宋某某,男,58岁,戴庙镇人。2人违反信访规定,伙同其他人员集体越级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扰乱了国家信访部门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8月18日被东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宋某某,男,58岁,戴庙镇人;宋某某,男,76岁,戴庙镇人;郭某某,女,31岁,戴庙镇人。3人违反信访规定,伙同其他人员集体越级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扰乱了国家信访部门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2年8月18日被东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宋某某,男,70岁,戴庙镇人;陈某某,女,67岁,戴庙镇人;宋某某,男,68岁,戴庙镇人。3人违反信访规定,伙同其他人员集体越级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扰乱了国家信访部门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2年8月18日被东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希望信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公安机关将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东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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