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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非法猎捕黄鼠狼,这个男子在东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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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由于东平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环境越来越优美,景色越来越宜人,已经成为人们休闲旅游的“打卡地”,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也选择在此“安营扎寨”、繁衍生息。这些灵动可爱的野生动物本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没曾想它们会被一些不法之徒盯上。
黄鼠狼学名黄鼬
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
举报:有人猎杀黄鼠狼!
1月8日,县公安局接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接山镇某村附近有人非法猎杀黄鼠狼。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在某村一养鸡场附近发现一名可疑人员正要骑摩托车逃跑,民警立即截住去路对其盘查。
微信图片_20220211161921.jpg
现场图
现场:发现黄鼠狼8只!
在盘查中发现,该嫌疑人张某某是济宁市任城区人,1月7日来到接山镇某村附近开始非法猎捕黄鼠狼,到8日上午共捕获8只。民警在其摩托车搭带中发现了其非法捕获的8只黄鼠狼和作案用的37只夹子。
微信图片_20220211161925.jpg
张某某对其非法猎捕黄鼠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同样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同样不能伤害、不能捕捉、不能食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非法狩猎罪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资源的破坏都将给生态平衡带来严重的影响。在此,我们郑重提醒,任何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谋取个人利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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