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韩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6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发现,一网民利用黑客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信息,并将非法获取的各类信息在网络上出售。青岛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最终确定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18岁,山东即墨人)。现查明,韩某某初中期间自学黑客技术,2014年开始入侵网站,利用“黑客”工具非法获取网站后台登陆密码后上传木马程序,对入侵网站文件进行操作,并下载网站数据库数据。截至案发,韩某某利用“黑客”技术非法入侵了航空公司订票服务系统、贵金属交易平台、医疗中心、职教中心等数百家网站,窃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0亿余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获利20余万元。目前韩某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济宁史某某团伙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5月,济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本市任城区的史某某团伙涉嫌利用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经进一步调查,在掌握该犯罪团伙证据的基础上,济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于5月9日,对史某某团伙实施抓捕,抓获史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电脑6台、移动硬盘1块、手机17部,查扣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现查明,2016年3月份以来,史某某伙同杨某某、高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4万余条。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3、枣庄彭某某团伙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6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彭某某团伙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彭某某、刘某某、杜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宗,查扣带有公民姓名及手机号等的信息数千万条。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人利用黑客技术从相关网站盗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再将资料逐级向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100余万元。被贩卖的资料大都带有公民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有的信息还带有公民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该案的成功破获有力地打击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嚣张气焰,堵塞了部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现彭某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临沂王某某被诈骗案 2016年4月,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某某报案称遭遇电话诈骗,公司账户被骗刷现金920余万元。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人员以涉嫌洗钱犯罪对被害人进行诈骗。目前,该案已抓获大陆、台湾等地犯罪嫌疑人7人(逮捕4人),网上追逃2人,为受害人追回资金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被害人,并向其发送内容为某某市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即冻结管收执行命令》的虚假网页,骗取其在虚假网页上输入银行户名、账号、登陆密码、卡号密码等盗取其账户内资金。
5、德州市7.13网络诈骗案 2015年7月13日,德州乐陵市市民张某某报案称:7月12日其农行、工行储蓄卡被他人通过手机快捷支付业务共计消费7900余元。德州市乐陵市公安局历经4个多月的奋战,成功摧毁一通过伪基站、钓鱼网站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盗刷银行卡购物变现的特大网络诈骗团伙。抓获岑某某、全某某、郝某某、吴某某等7名主要涉案人员,其中5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群发带有木马链接的短信,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并盗取受害人手机内银行卡等信息,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信息筛选后,将回传邮箱和绑定有银行卡的受害人手机号码进行木马链接绑定,向受害人手机进行定向发送,诱使受害人点击链接,使手机中毒。操作受害人网银进行网购,截获验证码信息后,对受害人网银实施盗刷、购物、变现,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自2015年3月至今,该团伙通过以上方式,共获取近万人公民个人信息,作案数十起,非法获利70余万元。
6、淄博8.24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3年,淄博市公安局接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在报考2013国家司法考试后,其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多次收到提供司法考试答案、原题等内容的短信,怀疑其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接到报案后,淄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先后在安徽合肥、河北邯郸将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伟、朱某扬、王某某抓获归案。经查,自2012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伟伙同弟朱某扬,通过网络途径多次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联系出售。通过对嫌疑人使用的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电子物证检查,提取了二人非法获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300G。该案已依法审判,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缓刑。
7、泰安李某某团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4年8月21日,江苏省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总监张某到泰安市公安局报案称,泰安有人非法获取了其公司的客户信息后冒充其公司的名义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其公司客户推销不是其公司的产品,对该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泰安市公安局接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2014年8月28日,专案组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某、李某华抓获,通过对嫌疑人李某某、李某华进行审讯,二人交代了其伙同孙某某预谋从网上购买江苏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信息后,冒充他人公司的名义推销保健品的犯罪事实。2015年6月5日,泰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8、淄博市“4.08”特大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市网民张某频繁登录某网盘,并涉嫌上传大量淫秽信息。2016年4月8日,网安支队对该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立案侦查。4月10日,支队专门抽调20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分6路分别前往福建宁德、广东深圳、广西南宁、广西玉林、山东临沂、江苏淮安(服务器所在地)等地开展工作。4月12日,专案组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刑事拘留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扣押网站服务器14套,电脑主机20台,手机、银行卡等涉案工具若干,一举破获了“4.08”特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该网站利用推广会员向其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图片等,同时向部分推广会员提供成人网站账号,将网盘文件链接发布到淫秽网站供网站会员下载,乐盘网将广告联盟提供的广告代码放至网站通过弹窗、横幅等形式发布广告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1千余万元。
9、潍坊6.12微信红包赌博案 2016年7月,潍坊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中发现,网民“农民仔”、“管理员”等人建立“夏威夷办公室”“对对牛1群”、“对对牛2群”、“对对牛3群”等微信群,大肆招揽网民加入,并利用微信红包、“牛牛”等游戏进行赌博。截至目前,潍坊市奎文分局成功抓获郭某某、何某某、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赌资及非法所得50万元。经查,自2015年初至2016年7月,郭某某召集何某某、陈某某等7人建立多个微信群大肆招揽福建莆田籍的中小企业经营业主入群,通过微信发红包的方式,根据抢到的红包的数字,利用“牛牛”游戏规则比大小进行赌博,涉案180余人,涉赌资金9000余万,郭某某、何某某等人非法获利500余万。
10、烟台市开发区杨某某被诈骗案 2014年7月25日,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杨某某报警称:其于2014年7月21日16时许,接到一个广州地区的固定电话,对方以介绍买卖稀有金属期货生意赚钱为由,诱骗杨某某使用了嫌疑人给其传送的软件,并使用该软件到某网站参与期货交易,杨某某向该软件打入人民币10万元,经过操作之后发现钱均被骗走。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7月25日立案,烟台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于2015年1月19日分别在福建省福州市和宁德市同时进行收网,成功侦破杨某某在互联网上购买金属期货被诈骗案,抓获诈骗团伙头目徐某某、公司经理陈某、股东周某和刘某某等4人。经查,徐某某于2014年初从软件商罗某手中花人民币30万元购买了一套软件,于2014年6月开设金属期货平台交易,由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为其提供平台维护和操作、并修改后台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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