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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二实验小学下发了一份《学生上下学接送管理规定》,其中一条特别令人气愤,规定中说“学生站队出校后,不能再返回学校等候家长”,大多数家长都深有感慨,特别是在县直部门上班的同志们,按单位规定应该是12点才下班,可是学生放学却是在11点半左右,这就势必导致有些家长不能按时到校接学生,往往都是让学生在放学后再返回校内等候家长的到来,这样学生在学校内也有安全感,家长们也放心。可是这次不知哪位高人制订出如此脑残的规定?他们会辩解说这是为了让家长能够按时来接学生,试想,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哪位家长愿意故意地晚来接自己的孩子呢?学校在家长没能按时到来之际,将学生逐出校门,是严重的失职、绝对的不负责任,你们以为把孩子们赶出校门就可以推卸责任了吗?如果孩子们在校门外遭到意外侵害,校方绝对要承担责任。听话的孩子还好些,如果那些调皮的孩子乱跑呢?如果校外有不法分子伤害孩子呢?这些难道校方就没有考虑过吗?简单粗暴地将孩子们逐出校门就以为万事大吉了,这是为人师表的老师们做出来的事吗?如果一个教书育人的学校就如此推卸责任,那么很难想像他们能够教育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学生来!希望学校领导能够改正错误言论及做法,让我们的学校能够真正成为一个让孩子们开心、让家长们安心、让县领导放心的优质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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