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月1日,县督查委第二督查组会同县安监局对东平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听取了东平街道、县供销社等单位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县土产杂品采购站烟花爆竹仓库和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7条。
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县供销社认真落实东平县烟花爆竹联席会议精神,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预案,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的管理。
采访县供销社副主任 李长峰:县供销社作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行业的监管部门,认真督促经营企业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购、销、运、储、放等有关政策,依法安全经营、规范经营。严把“四个关口”,确保批发经营行业的安全:一是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销无证产品,严禁购进和经销假冒伪劣等非法产品。二是严把运输关,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和其他商品混装乱运烟花爆竹。三是严把储存关,按照安全规定标准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违规操作,违规堆放,违规储存产品。四是严把销售关,规范布设网点,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
东平街道围绕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活动,全面安排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完善了监管工作机制,开展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执法。
采访东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潘晓东:东平县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召开后,东平街道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工作。出动了烟花爆竹宣传车进行了广泛宣传。成立了有公安、工商、安监、行政执法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经营业户进行了执法检查,排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和联合执法,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但个别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二是消防器材缺失或损坏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在下步工作中,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切实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各类隐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东平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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