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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交通运输局六项措施确保春运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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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抓好车辆安全管理。春运前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技术条件达标、按规定安装使用GPS行驶记录仪的营运客车发放“2013年春节道路客运证”。没有“2013年春节道路客运证”的客车不得参加春运,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二是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春运开始前,县道路运输管理处督促辖区内的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了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恶劣天气的全面、细致的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理念贯彻到每项工作中去。并要求企业与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严格客车出站管理,把好三品检查和车辆超员关,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安全告知、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驾驶员落地休息接驳运输等各项规定。

四是强化GPS动态监管。严格监督运输企业利用GPS对所属车辆实施全过程监控,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强化监管,防止营运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对监控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力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是要加大对超员客车的处罚力度。加强源头管理,充分发挥驻站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加强与公安交警密切配合,进一步落实营业性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违章抄告制度,始终保持信息共享、快速畅通。对超员的客车按照《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目前,已对2辆超员客车进行了停运处罚。

六是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要对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对驾驶员进安全教育,确保车辆技术和人员状况良好。特别是在春节假期高速公路小车免收通行费期间,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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