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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权威发布:东平县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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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县民政局
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或省市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山东”“齐鲁”“泰安”“东平”“东原”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查验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其身份是否合法,以免上当受骗。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者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线索不明确、难以进一步查实的举报,可不予受理;对虚假或恶意举报,将区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东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科
电 话:0538-2831719
邮箱:dpxmgj@163.com
东平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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