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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喜讯:东平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即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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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始正式实行。
一、什么是职工门诊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简称“职工门诊统筹”),是指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的制度。正常缴费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每次超过2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报销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800元、900元。
二、享受职工门诊统筹还需要缴费吗?
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后,均可以正常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个人无需缴费。按照5.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可按照统帐结合方式参保缴费。享受门诊慢性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治疗相应病种的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三、参保职工如何签约?
参保职工即日起至12月底前,直接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可在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近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东平县首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1.png
参保人员办理签约手续后,如需变更,可于次年1月份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签约手续。如不办理变更手续,则原定点约定自动延续生效。
四、参保职工如何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持身份证)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即时结算,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在门诊统筹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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