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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太丢人:东平“偷花大盗”在平阴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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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的人盗窃是因为贼性难改
也有人盗窃是因为好吃懒做
而在近日
平阴警方拘留一名小偷
偷东西的原因竟只是因为
——自己的盆景“雅好”!
蜀黍是该说他文雅呢还是奇葩呢
不管怎样
偷盗的性质都是极其恶劣的
近日,辖区居民魏某到玫瑰派出所报警称:其在220国道路旁待售的三盆树木及一盆吸水石盆景被盗,价值1000余元。
接报后,玫瑰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侦破工作,经走访调查及视频侦查,民警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唐某。并于次日下午将其抓获。
微信图片_20200906085053.jpg
经依法查明,违法嫌疑人唐某(男,37岁,东平县银山镇人),在济南市区从事司机工作,每逢休班时,便驾驶一辆白色吉利牌轿车返回银山老家,在途径220国道平阴县玫瑰镇路段时,唐某发现路边商铺门外露天摆放着不少盆景,而且每次凌晨去上班时,盆景都在门头房外边摆放着,且无人看管,盆景的外观漂亮激起了唐某的贪念,数日内,他满脑子都是盆景的影子:偷几盆摆在家中既美观又显档次,岂不美哉!
心动不如行动!在一次唐某去济南上班行至玫瑰镇牌坊北侧时,月黑风高、人稀车少,正是下手的好时机,于是,唐某停下车,偷走了魏某所经营的商店外三盆盆景。十几天后,唐某见没“事”,胆子愈发大了起来,再次途经此地时,又在耿某所经营的商店门口将三盆树木及一盆吸水石盆景偷走。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午民警便找上了门。
嫌疑人唐某到案后,对两次盗窃商铺门前盆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经平阴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唐某两次被盗盆景认定价格为1136元。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玫瑰派出所启动快速办理程序。
8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平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TEXT
      民警温馨提示:喜欢不一定要得到。别人家的盆景再好看,也终究是别人家的,欣赏可以,但切莫贪小财而乱伸手。同时,也提醒大家,要提高防盗意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花木本可怡情,陶冶情操。养花种草本是个人爱好,为了修身养性无可厚非,但盆景同样是一种财物,为了所谓的“爱好”而盯着他人的花花草草,进而像唐某这般实施盗窃,实属不该。
切记
别以为东西不值钱就可以没事
一旦违法
悔之晚矣
这种事情千万别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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