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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严禁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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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27 17:23 |阅读模式
泰安市关于严禁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坚决刹住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歪风,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就寒假期间办班补课问题再次重申如下,请各单位迅速落实到位:

一、2014年(初、高中毕业班按市教育局规定时间作息)。各校必须按要求统一安排开学、放假及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二、严禁全市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全市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或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语数外、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三、严禁全市学校的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与校外办学机构的办班补课。严禁教师将本班学生介绍到校外办学机构补课。

四、严禁各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各中小学校与其他办学机构联合办班。寒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开办以面对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

市、县(市)区教育局继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值守,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及多个暗访组对寒假期间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监督暗访。对查实有乱办班补课现象的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个人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学校校长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是专家型校长的,给予取消。对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发至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
  
  (二)对乱办班补课的教师,调离教师岗位,年度业务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选先。

(三)对受到处理教师所在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资格,对校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发至县(市)区主要领导。

   
(四)对区域内出现两起及以上乱补课行为的,市教育局将通报全市,并提请县(市)区党委及有关部门对该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538-6991561
传真:0538-6991414
邮箱:jyjbgs7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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