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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社保查询网讯东平县司法局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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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房产网讯www.dongpingfang.com一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当事人咨询或起诉立案前,主动告知当事人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对有调解可能和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应先行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化解。
二是设立矛盾调处办公场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设立调解室,室内悬挂调解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照片、姓名、职务、特长、联系电话公示上墙,供群众选择。
三是积极配合诉前诉中调解。根据案件受理和审查情况,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或诉讼进行中,积极配合主审法官进行调解,或根据当事人对调解建议的意愿,及时向调解中心分流,促成调解。
四是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笔录,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协议书”。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确认条件的,按照要求制作确认决定书,确认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并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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