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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财政局“三个认清” 确保山石资源开发税费征缴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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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但不盲目乐观。2012年的山石资源开发税费大幅增长,但其中12月份数额比较大,原因是2013年税费征缴标准提高,山石资源开发户集中到201212月份开采量大、用药多、缴纳税费多,所以今年年初税费征缴收入必然受影响。

二是认清标准,严格执行2013年开始的税费征缴新标准。今年石子加工企业每购买一公斤炸药缴纳税费17元,石灰加工企业每购买一公斤炸药缴纳税费18元,比去年有较大提高,在征缴税费时决不允许乱开口子,低标准征收。同时,在征缴税费时,要严格将一般炸药和乳化炸药全部纳入税费征缴范围,避免以前年度有的乡镇把乳化炸药排除在税费征缴之外。

三是认清山石资源开发项目性质,确保应税项目应收尽收。要将山石资源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严格区分开来,严禁将山石资源开发项目名义上转化为土地整理项目,逃避税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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