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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房管详解申请公租房 夫妻一方有济南户口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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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市民积极申请公租房。 崔荣杰 摄


  □大蒜价格记者 崔荣杰
      实习生 戴晶

  从1月7日到现在,济南市2013年度公租房申请已持续一周时间,昨天,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了针对公租房的大规模培训,重点针对公租房申请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解答,市民对这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多加了解,避免在申请过程中“走弯路”.

  在申请准入条件上,您遇到过这些问题吗

  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上,济南市取消了户籍限制,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在申请过程中,许多人对自己属于什么样的人群有疑问。

  1.夫妻双方一方有济南户口,另一方没有,可以作为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可以。

  2.申请家庭有济南户口但有承包地或宅基地,在市区工作,可以作为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不能按照户籍家庭的条件申请,但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家庭的条件申请。

  3.什么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但有精神残疾或智障的可以申请吗?

  答: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权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精神残疾或智障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监护人家庭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4.外来家庭自己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济无工作单位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在准入条件里,外来人员申请的门槛之一就是要有工作单位。

  5.在济有工作单位,但自己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有住房和有房产是两回事,房子落子女名下也可申请

  不少人在申请过程中混淆了房产和住房的概念,认为没有房产,就等于没有住房。对于这种情况,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贾萌说,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中,有住房不仅是指有产权的私房,还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转移和享受货币拆迁不满3年的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房。

  在申请过程中,一位市民说,自己已经享受了廉租房,但廉租房面积小,家里人口多,人均面积不足10平方米,而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里,对居住困难的定义就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自己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公租房。

  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可以再申请。因为济南市明确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还有的市民表示,自己现在享受租赁补贴,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可以。

  1.济南户籍,父母有住房,子女已年满25周岁未婚,子女能算无房申请吗?

  答:可以。

  2.济南户籍,住房落在未婚但已满25周岁的子女名下,父母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若是现在转移的,还需要满3年。

  3.是否还需要审查外来务工家庭在外地的住房?

  答:不需要,只审查在济是否有住房。

  4.租住公房但没有租赁证,怎样计算住房面积?

  答:应申请测绘,按测绘面积计算。

  5.租赁证上为使用面积,怎样换算成建筑面积?

  答:应通过测绘换算。

  单身申请者有工作单位即可,不需保险证明

  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济南市要求申请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这方面,不少申请者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1.有工作单位的户籍家庭还需要提供社会保险或团体商业险的证明吗?

  答:不需要。

  2.退休人员是在原单位申请,还是在户籍所在区申请?

  答:都可以。

  3.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哪些?

  答:结婚证(已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未婚、丧偶、离异)、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离婚民生判决书、离婚民事调解书。

  4.工作证明怎样出具?

  答:正式职工由单位出具并说明身份性质;合同职工应提供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5.住房证明包括哪些?

  答:房产证、租赁证、拆迁协议、购房合同、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6.通过单位申请的还需要提供“特殊情况”证明吗?

  答:不需要。

  7.外来单身职工需要提供社会保险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吗?

  答:不需要。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这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口该咋算?

  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家庭的实际人口数也要如实申报。而在申请过程中,对家庭成员的计算上,部分申请者也有疑问。

  1.分居两地的夫妻,在济人口怎么算?怎样确认夫妻分居两地?

  答:这种情况按在济实际人口计算。而对于如何确认夫妻分居两地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看工作单位是否在济南。配偶无工作的,看是否有济南户籍。无户籍的,应让在济南一方的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示、证明。

  2.与监护人家庭一起申请的,人口怎么计算?

  答:与监护人家庭合并计算。

  ◎相关新闻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 可申请复核

  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相关审核,那么,如果市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该咋办?

  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贾萌说,申请人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贾萌同时介绍说,在公示环节,如果发现相关申请家庭或个人有不符合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内根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进行监督举报。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2077606 邮箱:jnzfbzgs@163.com

  重大疾病者 可优先选房

  在济南市公租房申请分配中,首次规定了重大疾病者可以优先选房。

  对此,贾萌说,以前由于对重大疾病房管部门无法进行认定,因此一直没有规定。而这次纳入规定是因为有了相关的认定标准,也就是保监会标准。据了解,这个标准就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对重大疾病的定义。

  从这个定义看,重大疾病包含了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许多种疾病。

  那么如何认定重大疾病呢?贾萌介绍说,由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认定,省级的包括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等10家。市级的有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等5家。部队医院有济南军区总医院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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