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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县最新发布,事关涉疫药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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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零售药店:
     当前,疫情防控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急剧增加的涉疫药械购买需求,为确保防控措施平稳有序,确保当前形势下群众的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现告知如下:
     一、要做好相关药械采购、流通、销售等工作。做好日常监测,针对短缺药品和试剂,全力拓展采购渠道,保障药械供应。
      二、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借疫情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三、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得销售假药,不得销售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
     四、药品零售企业要诚信经营,不得实施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捆绑销售。
     五、要主动引导理性购药。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引导群众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购药配药,不抢药、囤药,为群众提供多样化药物选择方案建议。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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