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东平县作为全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试点县。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在东平县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一)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六)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二、申请地点 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合作银行网上申请便民服务网点。 三、申请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22日 四、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1、申请人登录网址: 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2、按照操作提示,上传照片、完成申请信息填写。 3、确认填写信息无误,提交申请。出现“提交成功”,申请过程完成。 4、具体办理流程可关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申请 1、受理申请。申请人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告知相关内容:优待证有关规定、申请类别、申请条件、合作银行等。 2、确认档案信息。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看建档立卡情况。如已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直接进行办理;如未建档立卡或信息不完善,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进行优待证申请办理。 3、申请办理。核对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写申请信息:职业、行业、开户银行、受理申请的服务站、发放单位等;检查相关材料:身份证,退役军人身份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入户办理 对于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行动不便的申领对象,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应对本辖区内的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摸排,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主动服务。 五、申请材料 (一)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建档立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三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注意事项: 1.申请优待证的费用,首次申领优待证免费。 2.申请优待证预留手机号,申请优待证时需要预留申请人手机号码(此手机号码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的开立银行账户的必需信息,也将作为后续持证人在线上进行身份认证的重要方式。工作人员应告知申请人预留常用的手机号码)。 六、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支行(具体办理银行选定由申请人基于自愿,自主选择) 温馨提示: 户籍不在东平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退役军人、三属优待证办理时间在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另行通知。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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