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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通报:东平排名第一,奖励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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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修改稿)》(泰蓝天指发〔2020〕1号)有关要求,2020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0年11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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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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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乡镇(街道)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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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0年11月,东平县、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高新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二)泰城街道办事处奖惩。2020年11月,粥店、北集坡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天平、上高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
(三)80乡镇(街道)奖惩。2020年11月,泰山景区大津口乡、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泰山景区黄前镇、肥城市桃园镇、东平县斑鸠店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东平县老湖镇、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泰山景区下港镇、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新泰市刘杜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0万元;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新泰市果都镇、岱岳区大汶口镇、肥城市湖屯镇、东平县戴庙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宁阳县泗店镇、新泰市羊流镇、东平县大羊镇、高新区良庄镇、泰山区邱家店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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