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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这几个人因这事被查获,并依法缴纳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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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渔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东平湖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集中放养了价值2万元的各类鱼苗。此前,当地居民陈某、吴某等人在东平湖禁渔期,非法使用电瓶、逆变器捕鱼被公安部门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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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东平县检察院对陈某、吴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东平县法院判令陈某、吴某等人承担因非法捕捞产生的生态修复费用2.1万余元。
“这次集中放养无论从法律上还是环保上,都是一件大好事,我们将积极配合检察院,保护好东平湖的一湖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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