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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最新消息:东平这块林地被临时占用24个月!赶紧看看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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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近日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
董家口至梁山公路宁阳至梁山段项目
东平县周林取土场林地占用林地的申请
1.jpg
关于山东九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
山东九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董家口至梁山公路宁阳至梁山段项目东平县周林取土场林地占用林地的申请,根据《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现将该单位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情况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公开方式:网上公开
批复文号:泰审批民生[2019]64号
申请单位:山东九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安市东平县城汶河街008
审批情况: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许可内容:见附件。
受理部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事务科
受理地址:泰安市国际会展中心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1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11日
批复文件如下
↓↓↓
泰审批民生〔2019〕64 号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董家口至梁山公路宁阳至梁山段项目东平县周林取土场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山东九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董家口至梁山公路宁阳至梁山段项目东平县周林取土场临时使用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周林村集体林地2.0231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IV级)。临时占用期限24个月。
二、需要采伐被征收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11日
2.jpg
5月31日,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最大节点性工程的磁窑枢纽互通立交(涉及京台高速公路部分涉路工程的建设)段启动施工。(资料图 陈阳 摄)
据了解,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连”高速公路网中“横四”线的一部分,宁梁高速起自泰安市宁阳县境内的京台高速公路,经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及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西接河南省台辉高速公路。董梁高速宁阳至梁山段计划2020年底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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