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130|回复: 0

[东平之声] 丢人:东平醉驾人员被实名曝光,你还要喝酒开车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3-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泰安交警
珍爱生命 • 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1.jpg


醉酒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 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然而有的人明明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就是禁不住美酒的诱惑,在醉酒后依然驾驶车辆上路,今天蜀黍就要曝光他们!
2.jpg

酒后驾驶
到底会落得怎样的下场?
蜀黍这就来一波
酒后驾驶相关法律法规

酒后驾驶分为两种

违法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蜀黍希望大家知道
侥幸心理除了让自己在事后懊恼
没有任何用处
一但酒后驾驶,便是将自己推入“虎口”
将他人的安全抛诸脑后

在此,
泰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杜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