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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医疗保险查询网讯东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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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夏季攻势”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近日,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经查,2015年5月15日、18日、19日,县城某广场购房业主50 余人,因对开发商暂缓交房的决定不满,采取静坐、吵闹、悬挂横幅、围堵、冲闯办公大楼、侮辱办公人员等违法方式,长时间在政府办公场所聚集滞留,期望以向政府施压的方式解决问题。经信访、公安等有关人员反复劝说拒不离开,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违法上访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违法犯罪线索全面展开调查,5月19日上午,将带头闹访的十余名违法人员强制带离现场,依法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赵某某等13名带头违法上访人员治安拘留,对其他参与人员依法进行了训诫教育。
采访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兴华:信访是公民的权利,是保障民生、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平台。但是,信访必须依法进行。对于在信访过程中,无理缠访、无理取闹、造势要挟、扰乱单位办公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置、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短评】坚决打击非访行为 依法整治信访秩序
信访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采取违法方式信访,不但无助于信访问题解决,而且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在信访过程中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此,希望广大信访群众要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决不能采取违法的方式上访闹访!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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