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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违章查询网讯东平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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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房产网讯www.dongpingfang.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较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的罚款,驾驶证作12分记录。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东平县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驾16人次,醉驾3人次,有效的保障了人们群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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