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东平县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近日,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沿湖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有力打击了涉湖违法行为,为东平湖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强保障。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旧县乡屯村铺村有一处违法建筑物。执法人员立即现场调查取证,详细了解违法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庞某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用于建设厂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在执法过程中,违法当事人存在抵触情绪,拒绝配合拆除工作。执法人员秉持严格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庞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配合拆除违法建筑。
此次行动拆除违法建筑176.21平方米,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下一步,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将对违法建筑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守生态红线,维护好东平湖良好环境秩序。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沿湖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一湖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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