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刘某某实习期酒驾,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泰安交警持续开展“冬春攻势”专项整治行动,2月6日至13日,共查处酒醉驾286起,其中酒驾266起,醉驾8起二次酒驾12起。详情如下:东平交警大队在望山街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小型汽车驾驶员刘某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得知,驾驶人刘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D,但是摩托车驾驶资格还处在实习期,刘某某这次酒驾行为,不仅处罚1000元,而且驾驶证还将被暂扣6个月,自己的实习期驾驶证也将被注销。明知酒驾害人害己
仍要一意孤行以身犯险
等待他们的
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最后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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