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4-9-23 08:49

东平县烈士陵园被确定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9月10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35号),其中,东平县烈士陵园被确定为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东平县烈士陵园位于东平湖畔,大清河北岸,王陵山东侧,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近50亩。1985年被批准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成立了东平县烈士陵园管理所。2021年组建县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先后被授予泰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泰安市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泰安市国防教育基地、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荣誉。
      为推动烈士褒扬事业全面发展,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东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建纪念雕塑、纪念广场、烈士纪念碑、革命纪念馆等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后的烈士陵园成为一处烈士纪念设施完善、整体环境优美、功能配套齐全、作用发挥突出的公园式、开放式红色教育基地。
此次,东平县烈士陵园被确定为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下步工作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东平县将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不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丰富革命纪念馆展陈内容,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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