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4-9-16 08:28

东平县人民政府通告!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10:00—10:18。
二、鸣放警报信号的种类和时间:
10:00,鸣放预先警报,时间3分钟(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10:05,鸣放空袭警报,时间3分钟(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10:10,鸣放灾情警报,时间2分钟(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10:15,鸣放解除警报,时间3分钟(连续鸣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县人民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并注意辨听不同种类的警报信号,提高辨别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能力。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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