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4-5-13 17:12

重要提醒:东平县禁止制售这种酒!

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禁止制售“特供酒”的提醒告知书
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现就禁止制售“特供酒”相关内容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禁生产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二、严禁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三、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四、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五、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六是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不要购买!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特供”“专供”“内供”标识的酒类产品多是虚假宣传,目的是提升销量、卖出高价,除夸大宣传外,还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消费者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二、发现请即时投诉举报!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是否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内容的标识或广告,如有发现请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或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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