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4-3-18 08:43

严禁!东平县发布通告!

近日
东平县发布
关于开展禁止乱张贴乱涂写广告
专项治理的通告
关于开展禁止乱张贴乱涂写广告
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开展禁止乱张贴乱涂写广告专项治理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县城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在建筑物墙体、橱窗、路灯杆、电线杆、树木、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上张贴、涂写各类广告及宣传品。
二、除依法设置的公共信息栏外,严禁在住宅小区楼道、墙面、门窗等物业管理区域乱张贴、乱涂写各类广告及宣传品。
三、对已张贴、涂写、刻画的广告和宣传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自行清除干净;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十)项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商户等要认真落实 “门前五包”卫生责任制,保持责任区内环境整洁。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平县公安局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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