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9-26 22:52

东平县梯门镇李所的征地补偿款

2006年县政府因建铁矿需要,征用我们的水浇地口粮田,一次性支付补偿30年的征地补偿费,每亩每年1000元,李所村委会只发给了我们10年的征地补偿费40万元,明年我们就该领后20年的征地补偿费近80万元了,据说这后20年近80万元征地补偿费已被李所村干部挥霍一空,分文不剩,。李所村委会目前既无地又无钱,请问到时我们该怎么办?李所村干部擅自截留村民征地补偿款违法吗?合法吗?那是我们的“救命钱”!

QQ_0E945A 发表于 2016-1-12 18:58

:(:(

??? 发表于 2016-1-22 18:56

铁矿都停产了,有毛的钱给

??? 发表于 2016-1-22 19:00

明年选你干支书,你能把钱发下来吗,你在网上议论那帮狗杂种们没多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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