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1-15 09:28

东平交警治理黄标车天理何在?

东平交警治理黄标车,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拿着县政府的文件当幌子。欺压平民百姓,国家规定,黄标车可走国道和省道,严禁进入县市区域,但东平105国道和省道都不让走,电子抓拍,我去交管科咨询,也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只是给我看了,县政府文件,文件不明确,文件中没有标明,不让黄标车走国道和省道,国家提倡淘汰黄标车,没有强制报废,现在交管科,电话通知每位车主,强制报废,如果国家规定强制报废,还让我们买车船使用税干什么啊,买了车船使用税,就是让上路的,我不能把车放家里看着啊请大家评评有真理吗?

发表于 2014-11-19 10:50

尊敬的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城区范围禁止黄标车通行措施,是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 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第二条、限行区域和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基础上,扩大了黄标车限行区域。下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还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即所有道路限行。我县并没有规定“东平105国道和省道都不让走”,你所称105国道城区段东原路属城市建成区域范围,所以,在禁止黄标车通行范围内。
在此,再次敬告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绕行线路,并根据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自觉遵照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14-11-15 09:41

东平出大事了

荷花广场 发表于 2014-11-15 11:49

:@

金汇商业街 发表于 2014-11-15 20:48

现在东平真不要脸,压线也罚款,狗日的一个小县城弄的比北京都严格,干吊么啊:@

发表于 2014-11-17 16:54

是呗,十一回家一天拍了我两回没系安全带,大城市都没这么严,想钱想疯了吧;

发表于 2014-11-19 11:27

国家明确规定国道和省道可以通行,105穿县城就不是105了吗。无理取闹,你有本事把105改出去呀

发表于 2014-11-19 16:35

我让你改道,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什么时间改呢,你有本事回帖,我等你给我答复。

发表于 2014-11-19 16:35

我让你改道,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什么时间改呢,你有本事回帖,我等你给我答复。

发表于 2014-11-19 16:37

你给我说国道上建成城建去,是我违法了,还是你们违法了,你怎么不把告诉化成城建区

发表于 2014-11-19 16:38

你把高速建成城建区,我就以后不走105了。我就违法了,

发表于 2014-11-19 16:40

游客 120.192.117.x 发表于 2014-11-19 10:50
尊敬的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城区范围禁止黄标车通行措施,是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 ...

你把国道划为城建区,你怎么不把高速路划为城建区呢,你说我违法了,还是你们先违法的

民兵连长 发表于 2014-12-26 12: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第二条、限行区域和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基础上,扩大了黄标车限行区域。下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还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即所有道路限行。我县并没有规定“东平105国道和省道都不让走”,你所称105国道城区段东原路属城市建成区域范围,所以,在禁止黄标车通行范围内。
国家公民还是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好啊!

发表于 2014-12-27 19:11

按标线行驶还是必须遵守的,但很多路口的标线本身就不正规,包括县政府前面的西路口,新设停止线了,但旧停止线并没有除掉,这样的违章不知道要怎么算,本人认为不排除想多收些违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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