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4-10-18 09:01

东平县卫生局领导防疫站这种做法合理吗?

根据市疾控中心要求,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我市在2010年5月1日纳入免疫规划,免费补种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儿童。之前出生者需知情自愿自费补种。
乙脑减毒活疫苗(免费)说明书要求7、8、9月份为流行季节不推荐使用,如果补种需接种二类灭活疫苗。 水痘疫苗也需纳入查验疫苗种类(1岁接种第一针、4—6岁加强一针)。


卫生局领导,我10月15号去给孩子开接种证明,接种门诊让我缴纳165元开了1支水痘2疫苗,可我家孩子的接种记录本上已经有2次水痘接种记录了,第一次水痘1、2009年3月5日(1岁),批号未注明;第二次水痘2、2012年5月20日(4岁3个月),批号201107032-1。
我们已经按照规定给孩子接种2次水痘了,还要借开接种证明再次给开1支水痘2,这合理吗?缴费单据我们保留着,门诊告诉我们,上初中还要开接种证明,还要补接种疫苗。
这支水痘2疫苗,我们还未去给孩子接种,我们想得到一个合理解释,我们有义务为孩子接种疫苗,但有关单位也不能无视孩子生命安全,乱接种,乱收费吧!!!!并且找了熟人不用排队、不用补接、不用缴费直接开证明现象存在,请查查吧

发表于 2014-10-18 16:37

:curse:

发表于 2014-10-18 20:06

顶顶

发表于 2014-10-18 23:09

日他娘 中国的不合理收费太多了共产党各种部门不是为百姓服务的是鱼肉百姓的

发表于 2014-10-18 23:10

去举报他不去开我就一次没开过。

发表于 2014-10-18 23:13

不要听这帮狗日的瞎叫欢 就是欺负老实人,没有开证明也就这么着。他还能咋的你

发表于 2014-10-19 08:45

:lol

懂你的人 发表于 2014-10-22 23:05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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