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路 发表于 2014-7-3 17:49

东平山水人家现在只想着赚钱连脸都不要了?

东平山水人家现在只想着赚钱连脸都不要了?
现在整天想着卖车位赚钱,
路上打上桩,防止业主把车停在小区里面的路上,
全小区有多少车,你有多少车位?
一个车位接近10万左右,都够买辆车了。
行,你收费,买得起就买,买不起不买,我们认了。


那你们看看现在的西区,看看路面,坑坑洼洼,连个大门都没有,
弄上两个升降杆就算大门了?
东区的地面还凑合,现在房子卖完了,西区的路面就这样了?
水泥地面都是裂口,你不是不让停车吗?那你跟东区一样铺上砖啊,
破破烂烂,摆明了是赚完钱就不管后面的事儿了。




山水人家小区在东平也算是排的上号的,
占着个好位置,不好好弄弄,破破烂烂,让业主请个朋友到家里吃饭都觉得没面子。
道路,大门算不算一个小区的脸面?
连这都弄不好,是不是只想着赚钱不要脸了?


奇跡の海 发表于 2014-7-3 17:51


的确是,黑心商人,注定不能长远,财富广场打着银座骗钱,那个地方哪里适合当银座?

风轻剑客孤 发表于 2014-7-3 17:52


持续关注

贝小姐 发表于 2014-7-3 17:53


业主联合,一起抵制山水为了钱而坑爹!先是逾期三年,后又强卖车位。

麦子 发表于 2014-7-3 17:54


山水人家业主群 361607982,欢迎邻居加入

胖子 发表于 2014-7-3 17:55


不让西区在路上停车,
敢不敢给西区把路铺了??

心情在线 发表于 2014-7-3 17:56


麻痹的山水,销售为了钱,物业为了钱。业主天天骂

超级晕 发表于 2014-7-3 17:57


钱都赚够了,黑心,擦

叶根友 发表于 2014-7-3 17:59


物业法明文规定,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道路,各设施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在全体业主无授权的情况下另作他用或出租,买卖。大家不用交这样的自己买自己的车位钱

绯闻 发表于 2014-7-3 18:00


开发商缺德,业主软弱,他们才会嚣张,殊不知业主才是主人,才是物业的衣食父母,联合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才会遏制这些法盲

同名同姓 发表于 2014-7-3 18:01


地下车库更厉害,车库门口停着车,开上来,幸好没加油、要不就干上了

监利人 发表于 2014-7-3 18:02


垃圾小区,豆腐渣工程,拥挤,车位TM那么贵,没点人道主义,一切目的都是为了钱,收钱不办人事,垃圾中的战斗机

发表于 2014-7-3 18:03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化、道路、场地;
(五)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
(六)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出前款规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登记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美人 发表于 2014-7-3 18:03


还是正大的物业好,而且里面也很干净

乌鸦很美 发表于 2014-7-3 18:04


自顶!!!
敢不敢修个像样的大门?敢不敢把西区的路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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